Go语言零基础微服务项目
Go语言零基础微服务项目百度网盘
在商业行为、政府决策或者日常生活中,人们面临着一个普遍的选择:是自己作出选择,还是将选择的权利交给他人?例如投资时你既可以依赖自己的判断,也可以选择一个可信的代理人。雇员也许可以自己选择医疗保险计划,或者要求雇主或州政府作出相关选择。病人和委托人在面对医生和律师时,可能面临着相同的困境。一方面,任何一个委托人都可以依赖或者任命一个代理人,这个代理人可能有更专业的知识,可能不受各种偏见的影响,也可能能够免除委托人在作出艰难的选择时,投入稀缺的时间和有限的认知资源的义务。另一方面,代理人可能知识不足,或者忽略了委托人的真实意图,或者有自己的某些偏见,或者被自己的利益影响。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可以将公民看作委托人,而将政府看作代理人,公民能够决定交出选择的权利,或者甚至交出选择助推的权利。[1]
从理论上讲,根据某些成本-收益分析,是否进行选择或者交出选择的权利,应当是一个完全理性的决定。选择者也许从期望值的角度进行考虑:交出权利是否会获得更高的收益?他们也许会考虑节约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带来的价值。如果这种节约相当可观,选择者也许在考虑到期望价值之后会选择牺牲某些东西。同时选择本身的成本和收益也相当重要,选择者可能享受或者厌恶他们在选择过程中花费的时间。对于一些人而言,思考最佳投资组合或者正确的医疗保险计划的过程可能是相当有趣的。但对另一些人来说,这种选择是不愉快且辛苦的,是某种形式的享乐税,如果别人能够代替他们作出选择,这将是一种巨大的解脱。
如果是他们自己对结果负责,那么选择者也许还要考虑回报带来的快乐和损失带来的痛苦是被放大了还是缩小了。研究表明,相较于那些为人们选择好的特定项目,人们更看重那些自己选择的项目。[2]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可以考虑一下选择者更喜欢以下哪种情况:(1)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100美元;(2)依靠他人的努力得到110美元。人们认为通过的自己努力得到的100美元比通过代理人得到的110美元的主观价值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