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渡前端4期
也许他们的目的是提升人们自我思考的能力,并表现出对人们的高度尊重。这也许就是他们认为自己正在做的事情。回到出租车司机的例子,司机认为他把选择的权利交给乘客是尊重乘客,并没有损害乘客的福利,或侵犯他们的自主权。这个例子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其他例子,比如爱情、投资、工作或者医疗,则完全不同。那些支持积极选择的人高度重视动因的实施,他们并不想取代这种权利。他们认为他们同那些支持教育型助推的人同属一类。他们希望激励人们,而非忽视或轻视人们。
然而,经过反复思考,反对家长制管理的核心观点在这里同样成立,因此鼓励选择的家长制管理与要求选择的家长制管理并不是矛盾修辞法。如我们所见,人们会由于多种原因拒绝选择。在他们看来,他们选择放弃选择是提升其福利水平的最佳方式,他们希望这一特定选择能够得到尊重。关注他们自己的福利水平,他们也许会使用一些熟悉的理论框架:他们想要最小化决策成本和错误成本。当选择可能会导致很高的决策成本时,他们也许不想进行选择——除非这种成本能够有效地降低错误成本。如果他们认为某人(出租车司机、雇主或者政府)更可能为他们作出正确的选择,他们也许认为降低错误成本的最佳方法是不进行选择。他们可能会任命某人为他们的代理人,并将自己视为委托人,并怀着信任、满意和愉悦将选择权委托给代理人。
福利。人们相信在某种特定情况下,他们选择放弃选择会得到更好的结果。他们也许缺乏信息或者专门技能。他们也许害怕犯错。他们也许并不享受选择的过程。他们也许认为他人为他们作出选择是更好的做法。他们也许太过繁忙。他们也许并不想付出选择的情感成本,尤其在那些无聊、痛苦或者很难进行深思的方面(例如器官捐献或临终关怀)。他们也许认为交出选择的权利是某种解脱[3],甚至是一种乐趣。他们可能不想承担责任。他们也许不想付出对自己的选择感到后悔的精神成本。积极选择使选择者承担起了选择的责任,并因此降低了选择者的福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