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的问题是我们要意识到自己身处困境。这样,情绪体和感性思维才有机会被治愈,这样我们才会不再痛苦。如果意识不到,我们将无能为力,只能在与他人的互动中不断感受痛苦。不仅如此,我们在和自我互动时也会感到痛苦,因为我们会惩罚自己,会去碰触自己的创伤。
我们会在头脑中制造出一个总在评判的自我。这位“法官”总在评价我们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甚至包括我们没做的事情和没有的感受。基于我们的认知,以及正义感和非正义感,我们时刻都在评价自己和遇到的每个人。当然,我们会裁定自己有罪,应该被惩罚。我们头脑中接受这种评价、需要被惩罚的另一个自我就是“受害者”。他说:“我真可怜!我不够好,不够强壮,也不够聪明,努力有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