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晗法律思维30讲学习笔记

刘晗法律思维30讲,大家一起来学习交流。

万历三十年(1602),高寀更是采取了新的做法:一旦海外或者国内的商船到来,就先封住,不许一人下船,只有将全部货物清点完毕缴过税之后,才准人下船回家。


在明朝,海商已经有了一定的势力,由于高寀的盘剥过于严重,有人扬言要将其杀掉扔进海里,高寀这才不敢再前往现场督察了。


万历四十二年(1614),由于广东的税吏李凤死了,皇帝想把高寀调往广东。广东的税基更大,更容易收,高寀原本很高兴,福建人也松了口气,以为终于可以摆脱他了。不想广东人听说高寀要来,立刻订立了生死契,表示只要他来到,就揭竿而起,先杀了他再说。高寀为去广东造了两艘大船,但民间传说他要通倭寇。福建都督施德政就借此事扣了他的船,巡抚袁一骥准备搜查船只,抓住他的把柄。


与此同时,同年四月十一日,上百名商人由于高寀欠了他们的钱,到高寀府上要求还钱,数人被杀死。其余人逃出来之后,一面放火,一面集结,第二天就集结了数千人。为了活命,高寀率领二百名士兵来到巡抚院署,劫持了袁一骥。劫持朝廷命官是谋反之罪,我们从中也能看出当时斗争之激烈——地方官和中央特派官几乎兵戎相见。由于担心民众杀死高寀而无法向皇帝交代,最后地方官员劝说民众离开

关联内容

综合类
社科类
其它
参与学习